广州市番禺区石楼废铝高价回收(15710877018)面对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垃圾分类被普遍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步骤。2016年9月,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将“分类回收,促进利用”作为基本原则。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教授杜欢政认为,要消除垃圾围城的隐患,首先要从改变公众观念做起,特别是要推进垃圾分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蓝蔚青也认为政府部门要通过顶层设计让全民参与处置垃圾。
早在1996年,北京西城区的大乘巷就开始了垃圾分类。居住在大乘巷的一位退休教师王廷韫在一次讲座中认识了民间组织地球村的创始人廖晓义,了解到后者恰好想找一个小区做垃圾分类的试点。随后,这件事得到了大乘巷家委会主任陈淑芬的支持,于是家委会一方面通过办讲座、公开信等形式让居民了解并自愿加入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另一方面利用办公经费买了6个大桶,贴上不同的标识,开始了垃圾分类的尝试。虽然起初居民并不理解,但是在家委会的耐心工作下,居民逐渐接受并习惯了这种新的垃圾模式。
垃圾分类在北京却并没有如预想般走上正轨。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深入北京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进行调研后发现虽然试点小区数量不断增加,垃圾分类的硬件设备越发完善,占据垃圾总量超过一半的厨余垃圾也得到了更有效的处理,但总体情况仍然不乐观。一方面,试点小区虽然设立了三类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但由于市政环卫部门只负责回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的垃圾桶完全处于“弃养”状态。
垃圾分类遭遇滑铁卢的原因众说纷纭,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种原因。其一,居民个体的内在因素,包括对垃圾分类知识掌握程度低,对垃圾分类抱有抵触态度等。其二,垃圾分类制度本身存在问题,报道显示很多地区虽然居民预先做好了分类,但是市政部门回收时却依然将垃圾合并处理,“一锅化”的后期处理直接影响了居民对垃圾分类制度的信心,进而影响到前期的分类,造成恶性循环。其三,垃圾分类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比如奖惩制度,相关的宣传制度等。
环评在我国虽然开始的很早,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实施,但是主要依靠的却并不是公众,而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必要时会邀请专家,普通民众基本没有机会参与到具体的决策中。虽然2003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也有诸如“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条款。但是除了这种原则性条款,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程序、救济方法等具体事项方面却鲜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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